专利争议英国最高法院裁定,AI 不能成为专利“发明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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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 Stephen Thaler 博士及其法律团队一直希望为自行开发的 AI 系统 DABUS 争取专利和版权保护,但世界各地区对 AI 列为专利“发明人”的看法有所不同。以英国为例,英国最高法院 20 日驳回 Stephen Thaler 的主张,AI 不能被列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
这起案件源自于 Stephen Thaler 2018 年向英国提出两项专利申请,一项涉及食品包装形状,另一项则是一种警示灯。特别的是,他没有将自己列为发明人,而是以他自行开发的 AI 系统 DABUS 提出申请。他强调两件发明皆是 DABUS 的创意,认为 DABUS 应认定为发明人,他本人因此获得两项发明的专利权。
英国智慧财产局最初回应,Stephen Thaler 未能遵守专利规定,将某个人列为发明人,并说明所有权为何源自该人士。
Stephen Thaler 对英国智慧财产局的决定上诉,并坚称自己已满足 1977 年专利立法的所有要求,随后遭到驳回。他进一步向英国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提起诉讼,两家法院皆驳回他的主张,认为 AI 不能列为发明人。
根据英国专利法规明确指出,“发明人”仅限于“自然人”。英国最高法院 20 日做出的判决表示,不会就 AI 驱动的工具和机器所创造的技术进步是否应该获得专利,或者是否应该扩大“发明人”一词的含义等问题做出裁决。
“Stephen Thaler 已明确表示他不是发明人,他的案件所描述的发明是由 DABUS 做出来的,他主张获得这些发明专利的权利源于他对 DABUS 的所有权”,英国最高法院指出。
Stephen Thaler 委任律师提供给《路透社》声明指出,该判决“确定英国专利法规目前完全不适合保护 AI 机器自主产生的发明”。Stephen Thaler 曾就相同产品向美国法院提出类似诉讼,同样以专利“发明人”必须是“自然人”为由驳回。不过,DABUS 最早也以相同产品向南非和澳洲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,与英美等国的处理情况大不同。Stephen Thaler 曾表示目的是测试专利体系界线,以此推动专利制度改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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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首图来源:pixaba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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